PG电子圆桌论坛丨推动保护与传承让历史建筑“活”起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7-12 20:46:37

  PG电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城乡文脉赓续的历史缩影,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源。做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对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多次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为更好地开展历史文化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从今年6月起,《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佛山在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上做了哪些努力?如何让更多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活”起来?本期圆桌论坛就此进行探讨和交流。

  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我市现有历史文化街区20处,历史建筑21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49处,这些宝贵物质留存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近年来,佛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担负起佛山历史文化传承发展使命,扎实推进工作机制和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机制。2021年1月,市委编办批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增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专职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6月,我市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12月,佛山市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成立,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意见。2023年3月,我市正式公布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和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专家库,鼓励专家参与名城管理。2024年5月,组建“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协会”,进一步整合全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社会资源,共同推动名城保护和发展工作。

  二是谋划历史文化保护制度标准体系建设。为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有效利用,我市坚持“以用促保”理念,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推动各项制度标准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印发了《佛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管理工作指引》《佛山市历史建筑日常巡查制度(试行)》《佛山市历史建筑修缮图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另外,正组织编制《佛山市历史保护建筑防火技术规程》,预计今年内将正式印发实施。出台这一系列制度和标准,将积极推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开展。

  其中,《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在强调保护的同时,还明确历史建筑在符合其价值要素保护和保证建筑安全前提下开展多功能使用。鼓励设立博物馆、纪念馆、社区图书馆、民俗文化体验馆等,鼓励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鼓励引入众创空间、商务办公、文化创意、科技孵化、特色餐饮、民宿客栈等与文化价值特色相适宜的经营活动。这份细则的实施,为“活化利用”“以用促保”提供了直接可操作的法规依据,为佛山历史建筑保护注入了新动力,将推动佛山历史文化遗产不断焕发新活力、绽放新魅力。

  三是营造人人参与共保共享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多方参与、多渠道宣传,是凝聚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合力的有效途径。2023年至今,市名城办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东广播电视成的纪录片《文脉春秋(佛山篇)》《一线调研·佛山古城保护新篇章》和《迹忆》大型系列短视频,很好地展示了佛山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名城的文化魅力。经过深入宣传,全市上下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情感等重要价值认识日益深化,保护传承成为全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共识。许多基层党委政府将当地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当作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宝贵财富,人民群众对我市鲜活的历史文化活动感到由衷自豪和无比热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成为新时代佛山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软实力。

  佛山历史悠久,曾是“天下四聚”和中国“四大名镇”之一,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是1994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作为佛山城市发展和延续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保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城市记忆和文化记忆,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就是保护城市的历史和文脉PG电子,让人们记住历史PG电子、留住乡愁。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传承,要注意两个原则。

  坚守最少干预原则,避免“保护性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佛山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性修缮是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应该坚守最少干预原则,以保证历史建筑原有的部分受到最好的保护。要尽可能避免对建筑进行不当添加和随意拆除,同时,应保持建筑历史信息的可识别性,不过多采用现代材料,以免对其价值要素造成破坏。

  随着国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各地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随之增加,很多地方在经济增长后都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投入了相当大的资源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一些地方缺乏正确的保护观念和适宜的保护技术,因为“不当修缮”和“过度修复”,而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造成保护性破坏的案例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和警惕。

  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抢救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要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建筑遗产的保护修缮,应确立“精准保护”理念,构建“精准勘察、精准设计、精准施工”三位一体的技术体系,采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实施精准和个性化的保护性修缮,在消除建筑遗产安全隐患的同时,全面保存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一方面,建筑遗产的保护为活化利用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另一方面,在充分保护建筑遗产真实性完整性的同时,积极开展建筑遗产的活化利用,才能实现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建筑遗产是城市发展历史的见证者,是城市的文化宝藏,只有加强建筑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才能让建筑遗产永远流传下去。佛山应进一步加强对建筑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研究和实践,遵循科学规划和综合管理原则,通过活化利用,赋予历史建筑新的生命和新的功能,发挥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让其不仅仅是静态存在,更与现代社会相结合、与人们的生活相结合,以此吸引更多群众关注和参与历史建筑保护,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水平。

  目前,佛山总体开发强度接近40%,已全面进入城市更新时代。如何在城市更新中保护、利用和传承历史文化,是城市更新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提升城市内涵和品质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强化保护意识,坚守底线要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根基,见证了城市的发展历程,蕴含着独特的时代价值,对历史文化遗产,我们不仅要有珍爱之心,更要有强烈的保护意识。所以,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注重“留改拆”并举,坚守“应保尽保”“应留尽留”的底线要求。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密集分布的佛山老城区内,要鼓励和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防止大拆大建,不得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不得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

  纳入整体战略,完善制度设计。摸清底数、规划先行,结合已印发的《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整体发展战略,推动城市更新与保护融合发展。佛山已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和配套政策文件,如《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管理工作指引》《佛山市历史建筑日常巡查制度(试行)》等。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为佛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注重专家领衔,引导多方参与。促进多方参与是确保更新保护决策科学有效的重要一环,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看,更应强调专业性,广泛吸收长期从事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资深专家和学者的意见。为此,佛山市组建市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同时PG电子,也要发挥本地社团组织如佛山市城市更新协会、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全程监督。

  推动活化利用,融入现代生活。保护不是将历史文化遗产束之高阁,让其走进市民的日常生活才是最好的保护与传承。我们可以通过“功能更新、设施改善、品质提升”等,推动建筑类历史文化遗产与科普、教育、文创深度融合,探索丰富多彩的活化利用和活态传承形式,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活力与时代风采,让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通过活化利用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让老城区焕发新活力。

  佛山是岭南文化重要发源地、广府文化原发地,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其中,形形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佛山城乡文化赓续的发展写照,是城市文脉传承的活化石,也是城市的根本生命力。习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最好的保护,就是要让其“活起来”“用起来”,在“活”与“用”中永葆生机和活力。

  坚持一个“真”字。一个城市在不同时期沉淀的气质、肌理,在社会发展中承载的功能、人文,都会体现在人类日常居住、活动的房屋建筑上。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古村落等古建筑的保护,首先要坚持一个“真”字,就是要保护好古建筑真实、完整的历史信息和历史环境,让每个时代的历史痕迹和生活记忆都有生动留存,包括保持古建筑本身和它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使古建筑维护过程中的环境、人为损坏程度降到最低。

  佛山非常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多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制度文件。然而,由于保护历史建筑投入大、短期内收益不明显,现实中为了快速形成效益而随意改建甚至拆除、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不可弥补的历史文化遗产损坏和灭失。今年上半年成立的“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协会”,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从业者对历史文化保护的认识水平,加强民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真保护”的意识。

  坚持一个“用”字。历史文化遗产只是代表过去的文化沉淀和体现,社会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人类对居住活动场所的需求也在发展变化,因此,我们要让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活”起来、“用”起来,真正让文化传承下来。

  建筑物的生命是需要烟火气息来滋养的,不能因为怕破坏而封存起来、不让人靠近。对于历史建筑,在认真分析具备历史文化价值要素务必原样保留的原则下,可以根据现代人类活动对空间的需求进行局部改造,并加以使用,这样既能让后人充分体验其历史文化价值,也能保留其文化精髓让其得到“活”的传承与发展。在这方面,我市已有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顺德区碧江社区,通过对历史建筑的免费使用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共同保护的工作中,从而实现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打破以前“维修-空置-再维修-再空置”的恶性循环。

  坚持一个“深”字。要多层次、全方位深入挖掘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独有的文化特征、精神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匹配、植入符合其精神特质的现代商业业态。例如成都的“宽窄巷子”、苏州的“平江路”、洛阳的“洛邑古城”,都是通过植入现代业态活化利用的成功案例。只有深度活化利用,才能彰显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精神,提升城市品质和特色魅力,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真正“活”起来,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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